公司治理

施行原則及其架構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外,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施行原則
1. 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
2. 保障股東權益。
3. 強化董事會職能。
4. 發揮監察人功能。
5. 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6. 提昇資訊透明度。
二、公司治理之落實
本公司於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
1.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執行職權如下:
一、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三、資訊揭露制度
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資訊揭露制度,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最新、最正確的訊息作為投資依據,以正確詳實、公平揭露為原則,即時提供各項有關於營運、財務、董事會決議、公司經營理念及方針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