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問答

A: 是。只要銷售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屬本條例草案課稅範圍之不動產,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不論簽約地點在何處,皆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A: 否。銷售非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不動產,不是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課稅範圍。
A: 繼承而取得不動產,非屬自願性取得,不包括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課稅範圍。
A: 1.計算公式:(每年1月1日調整現值)。
   新地價-(原地價X物價指數)=漲價總數額。
   漲價倍數=漲價數額/原地價。
   漲價總數額X稅率-累進差額=查定稅額。
   累計差額=原地價X物價指數X累進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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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漲價倍數≦1,稅率:20%,累進稅率:0。
   漲價倍數≦2,稅率:30%,累進稅率:10%。
   漲價倍數>2,稅率:40%,累進稅率:20%。

 
A: 一般買賣房屋要繳納的稅費有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房屋稅;相關費用有代書費、登記規費、設定規費、聯徵查詢費;保險方面計有火險與地震險。如您購買新屋之後,將舊屋賣掉,尚會衍生重購退稅及財產交易所得稅。
A: 無論個人或公司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屬本條例草案課稅範圍之不動產,均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A: 本條例草案主要係針對短期買賣非供自住不動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所有權人銷售持有期間在2 年以內(含2 年)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及其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築執照之都市土地,除屬供自住等本條例草案第5 條規定之排除課稅項目外,皆應依法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A: 網頁中關鍵字設定組數的多寡,若站在行銷效益上或是網站經營的立場上來看的話,確實是越多越好,因為這樣才能讓網站曝光的機會更高。然而若要在同一個網頁中,置入大量的關鍵字的話,恐怕是行不通的,因為要在同一頁面放入超過三組以上的關鍵字的話,除非該網頁的內容文字豐富,且又可以平均的將所有關鍵字分配在不同段落之間,否則難度是很高的,即使您可以將大量關鍵字全部塞在一個頁面中,每個關鍵字所得到的排名也應該不會太好。

因此,建議若您有很多關鍵字要放置,可以將這些關鍵字平均的分配在「不同的網頁中」,也就是盡量讓一個網頁的關鍵字不要超過三個,多的就分配到其它頁面,如此一來,除了可以增加網站的豐富度之外,對於SEO的成效也會較佳。